有關今(26)日報載桃園縣某賣場標示「臺中香蕉」的農藥「克收欣」超標51倍事件,經臺中市政府府農業局查證,該批香蕉係批發自南投地區,並已由南投縣衛生局追查貨源中,該批香蕉非臺中市所生產。農業局表示,傳統消費市場上,因中部地區,包括中、彰、投生產的山蕉品質較優且價格高於其他產區所生產之香蕉,水果商因此習慣將販賣之香蕉以「臺中蕉」(閩南語)名稱販賣,以獲得較高之利潤,故一般市場上稱之「臺中香蕉」,果品來源應包括中部地區中、彰、投三縣市,產地非單指臺中市。農業局指出,臺中市生產的農產品,每年均配合農委會辦理「農作物農藥殘留監測與管制計畫」執行蔬果田間及集貨場採樣送驗,今年度至8月底抽驗555件,其中32件不合格,對於不合格案件,迅速通知農民,不得採收該農作物或延後採收,請輔導單位控管農產品。同時農業局也邀請試驗改良單位協助追蹤原因、實施安全用藥教育、再採驗監測,並視違規情節輕重依「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查處。本案新聞聯絡人: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作物生產科,科長張豐勝,電話:22289111分機56101。(9/26*13)
市府分類:農業發展
發布日期:2012-09-26
資料來源:http://www.taichung.gov.tw/8868/8872/9962/1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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