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防杜假藉共有土地分割,規避土地增值稅,將自101年12月15日起至102年3月15日止為期3個月,針對所有辦理土地共有物分割案件展開清查。該局進一步表示,為防杜有心人士利用應稅土地與免稅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進行共有物分割,藉以墊高應稅土地之原地價,或創設共有關係後,假藉共有物分割互相交換土地,規避應納之土地增值稅,將對本市所有共有物分割案件進行清查。清查後若有取巧利用共有物分割墊高原地價者,依實質課稅原則調回分割前之原地價,並通知地政機關更正,若為交換土地或土地已移轉者,將追補應納土地增值稅,逾期未繳,除加徵滯納金外並移送強制執行。該局籲請民眾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以免事後被查獲追補鉅額稅款而得不償失。如仍有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12/19*13)
市府分類:財政稅務
發布日期:2012-12-19
資料來源:http://www.taichung.gov.tw/8868/8872/9962/18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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