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在縣市民眾期待十多年後,現在終於露出曙光,台中縣長黃仲生及台中市長胡志強在今天的記者會上表示,希望中央展現發展大台中的「執行力」,儘速通過行政區劃法,並懇請全國立法委員支持,讓該法案早日定案,以利台中縣、市早日合併升格,帶動中部地區的發展與繁榮。
今天的記者會,台中縣、市首長共同發表三點聲明建議,一為台中縣市行政區域必須全部納入合併範圍,讓縣市民眾都能接受;二補助加強大台中地區經建建設,諸如大台中生活圈道路系統、中部科學園區及國際機場等重大經建建設;三建請早日完成陳總統「中部三個第一」的承諾,推動國際級藝文殿堂座落大台中地區、大台中地區鐵路高架捷運化以及第三高速公路中部段先行施工。
行政院會審議的「行政區劃法」草案內容,包括說明行政區域調整係指劃分一行政區域為二以上的行政區域,或合併二以上行政區域之一部或全部為一行政區域,或劃分一行政區域之一部併入另一行政區域。另外,草案內容並規定,行政區劃應考量區域人口規模、自然及人文資源的合理分配、災害防救及生態環境維護、地方財政、產業發展、交通發展等。
而對於行政區劃的提出方式,草案亦有明定,可由人民或團體以書面敘明依據及理由,並附具相關資料向主管機關提議為行政區劃,各級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公受理提議之後,如無行政區劃必要者,主管機關必須附述理由;有必要者,即著手研擬具體計畫。(07/30*2)
市府分類:區里行政
發布日期:2003-07-30
資料來源:http://www.taichung.gov.tw/8868/8872/9962/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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