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3日 星期四

公車分段收費票價調整 交通局考慮民眾接受程度

發佈單位:新聞局發佈類別:交通類發佈內容:台中市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頃致函市府,提出扣除補貼之每車公里成本及公車分段收費票價調整之兩項方案,主辦單位交通局正就計算內容及乘客能否接受等多種因素詳細考量之中。
公車公會提出之扣除補貼每車公里成本計為三八.七六元,依公式計算,如學生票不予優待,以每八公里分段收費,票價應為十六元,如優待學生,票價應為十八元,但可發售學生票,票價為十三元。
目前老人、殘障、孩童為政府補助有法源依據之半票,由市府印製乘車證,每張補貼九元,另外九元由業者自行吸收,而學生搭乘公車如以臨時投幣方式,登車亦如一般乘客車資為十八元,但如購買月票收費六百元,可乘車六十次,換言之每次乘車僅花費十元。
交通局初步考量,公車公會計算之每車公里平均乘客人數計為二二.五人,如分兩段收費不宜仍依二二.五人計算,應加倍或加成計算方為合理,同時各縣市政府審查公車票價均將「政策因子」考量在內,主要重點在於一般民眾能否予以接受,公車現行票價為十八元,民眾已認為較其他縣市為高,而業者對外解釋之主要理由即為台中市公車並未分段計費,如分兩段收費,每段仍為十八元(學生票十三元)或十六元(學生不予優待),即使業者確係負擔沈重,經營困難,恐亦不易為民眾接受。
現台中市公車公會僅有「台中」、「仁友」兩家客運公司參加,但開發高潛力公車路線後,「統聯」客運已參加營運,自須加入公會,其對票價主張如何尚不明瞭,因此公車分段計費之票價問題,仍須採納如學者、專家等各方意見作審慎之決定。(10/8*1)
市府分類:交通運輸
發布日期:2002-10-08
資料來源:http://www.taichung.gov.tw/8868/8872/9962/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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