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新聞室發佈類別:社政類發佈內容:台中市政府在六日召開的五月份市務會議中,討論通過「台中市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即將付諸實施,主要內容為該一基金應專款專用,以及其運用之範圍並設置管理委員會。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之運用範圍為:1.緊急災難事項2.社會救助事項3.身心障礙老人之津貼及相關補助4.兒童、青少年、婦女之保護及福利相關業務補助5.執行社會福利相關工作所需專業人力之聘僱費用補助及辦理各項社區福利服務方案或慈善公益活動之推廣7.修建購置與社會福利相關之設施設備8.本基金運作所需之行政管理、事務設備等相關費用9.其他與社會福利相關之創新業務經費補助,以上各款總金額不得超過公益彩券盈餘分配之九O%。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應設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由市長兼任,副主任委員由副市長兼任,委員七至十三人,由市府相關人員、學者專家及身心障礙團體代表派(聘)任之,任期二年,委員會設執行秘書一人由社會局副局長兼任,委員會任務為:1.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2.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3.基金年度預算決算之審議4.其他本基金相關事項之審議,委員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接受補助者應於每年七月及每一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將補助款執行情形列表層報市府。(5/6*1)
市府分類:社會福利
發布日期:2002-05-06
資料來源:http://www.taichung.gov.tw/8868/8872/9962/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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