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新聞室發佈類別:人事類發佈內容:台中市政府將在近期內成立風景區管理所,頃正積極籌備之中。關於設置風景區管理所,市府組織編制之調整在八十九年五月即已定案,風景區管理所置所長一人為荐任,下設管理、營運兩課,由技士兼任為委任或荐任,管理課掌理風景區內公共設施之管理及執行,美化環境衛生計畫之執行與協調,及遊樂業、遊艇業之管理事項,成員包括技士二人、技佐一人。營運課掌理風景區門票發售與管理、風景區景觀、交通、餐旅、商店、飲食、攤販等,協助管理風景區內旅遊安全、服務解說及其他有關風景區之經營管理事項,成員包括技士、服務員及書記各一人。另外並設會計員及人事管理員各一人,均由市府派員兼任。關於風景區管理所之成立,市府已在九十年度編列三千三百七十八萬餘元經費預算,並據了解其中部分人員業已派定,近期內即將成立,目前風景區管理所成立之後,將掌理大坑風景區與台中公園有關業務。
市府分類:區里行政
發布日期:2001-03-15
資料來源:http://www.taichung.gov.tw/8868/8872/9962/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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